雷锋精神,近半个世纪以来影响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青年人奋勇前行,如今,她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2012年以来,学院党委着眼于推进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院风培育等内容,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的活动,如先后邀请江苏省道德模范范跃宁同志、无锡“好人”张泓飚同志来学院与师生座谈,启发老师们去思考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激发了老师们积极参与“学习好人、争做好教师”活动;命名了一批“雷锋式服务型党支部”和“雷锋式服务型社团”,鼓励全体学生党员把雷锋精神融入日常学习工作当中,把雷锋精神当作一种品质并培养成一种习惯。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在学院内初步形成了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为实现学习雷锋活动的常态化,促进雷锋精神的传承,开学以来,学院党委指导分团委在全院学生范围内开展了“法学院雷锋式人物”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新时代大学生典范,引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气。此次评选活动历时一个月,采取团支部推荐、网络宣传、同学投票的方式,评选出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的优秀学生。经过数轮选拔,最终法学1201班张佑同学和法学1203班马琳同学在候选者中脱颖而出,当选为“法学院雷锋式人物”。张佑同学在法律协会中是一名普通干事,他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踏实认真,待人真诚,乐于奉献,在班级乃至年级中都有着较高的号召力。马琳同学是法学1203班的团支书,也是高中就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入学以来时时处处注意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团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尽心尽责,热情开朗,与同学相处真诚友善,被同学们称为“活雷锋”。3月26日,学院举行了“法学院雷锋式人物”颁奖活动,党团共建导师王永南老师、院党委副书记方俊老师为两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颁奖活动后,两位同学表示自己只是做了非常微薄有限的工作,离雷锋同志还有相当远的距离;今后将始终牢记雷锋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将雷锋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