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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先进分党校的通知

各分党校:
  根据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江大委[2010]61号)精神,为不断提高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推进党校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分党校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经校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校级先进(红旗)分党校、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一、总体安排
  按照每两年对分党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估的要求,本次考核评估的时间区间为2009-2010年度。考核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认真对照《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检查评比实施细则》(见江大委[2010]61号文件之附件1),采取自评总结、评优申报、现场考核、互评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估评优工作程序
  1、自评总结
  各分党校对照《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检查评比实施细则》,围绕组织设置、教学管理、档案管理、预备党员和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经费保障、教学资料、工作成效与特色等9个方面的指标,结合本单位2009、2010年度分党校的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撰写“2009-2010年度分学校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同时按照百分制要求,对上述9项指标逐项进行自评打分,须认真填写“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自评表”。
  2、评优申报
  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分党校,可申报“江南大学先进分党校”;其中,2007-2008年度已被评为校先进分党校的单位,亦可申报“江南大学红旗分党校”。上述申报均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申报时须填写“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申报表”。申报单位须同时做好接受现场考核和互评交流的准备工作。
  各分党校可根据工作情况,推荐申报“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1名,申报时须填写“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上述自评总结与评优申报工作,须于5月2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的总结材料、自评表、申报推荐表等,以电子文稿方式报送校党校办公室。
  3、现场考核
  校党校组成分党校工作考核评估小组,对申报“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查看分党校工作台帐,从分党校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自身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了解掌握各项工作情况,须记录和填写“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现场考核表”。
  现场考核工作拟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互评交流
  6月中旬,校党校召开分党校工作互评交流会。校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各分党校负责人出席。
  申报“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的单位,围绕分党校考核评估标准,作大会交流汇报,须制作PPT。
  与会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测评打分,填写“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评估表”。
  5、评优审批
  校党校办公室对分党校自评得分、现场考核得分、会议评估得分进行统计汇总,并按20%、40%、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得分;结合平时掌握的各分党校工作情况,提出“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建议名单;并对各分党校推荐申报的“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初选,提出审核意见。
  报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核,确定“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名单和“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6、表彰优秀
  在今年“七一”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校党委对评选出的“江南大学先进(红旗)分党校”和“江南大学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校党校按照“以奖代酬”的原则,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有关要求
  分党校工作评估评优工作,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分党校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促进相互学习与共同提高。
  各分党校要认真贯彻江大委[2010]6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自评对照工作,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工作,并按照“以评促建”的要求,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整理和规范分党校工作台账,按照考核评估工作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评估、评优工作。
  由于近期干部任期换届,人员变动较大,各分党校在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时,请注意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分党校工作和制度执行情况的连续性。要通过总结自评和评估交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我校分党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1年4月22日

http://duxue.jiangnan.edu.cn/uploadfile/2012/1126/201211261034488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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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时间:2012-11-26 10:30: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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