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贯彻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江大委[2010]61号)精神,从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校党校决定在今年10-11月期间举办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基层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拟于2012年暑期前发展入党的学生(近两年已参加过培训并获得校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者除外),可列入培训计划,须报校党校办公室备案。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的安排要围绕加强对中国共产党以及党所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认识,一般应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牢记当代大学生的历史责任;等等。
培训的主要教材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辅导教材为: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入党教材》(2008年修订本);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2010年最新版)。
三、培训方式
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采取由校党校统一组织部署,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编制培训计划并承担主要培训任务,由校党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测试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要编制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计划。专题讲座(集体授课)要围绕培训内容精心组织,提高质量和效果;此外还要安排好自学、观看电教片、社会考察、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还要引导培训对象登录江南大学“笃学网”,学习相关的内容。
四、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从10月上旬起至11月下旬止,一般可利用周三、周四、周五下午或其他业余时间举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党校结合实际,编制培训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五、有关事项
1、各分党校要认真填写《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报名登记表》(规范格式见附件1),制定《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培训计划》(规范格式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于10月10日(周一)前报送校党校办公室,同时须发送电子文稿。根据分党校编制上报的《培训计划》,校党校办公室将适量安排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党委报告员、党委组织员开展现场听课,因此上报的《培训计划》原则上不宜再作更改。
2、本期培训班将继续实行学员“网上测试”与分党校平时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请分党校在报送培训计划时,须同时填报《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网上测试安排表》(规范格式见附件3),包括考试时间(每场0.5小时为宜)、地点、人数(每场100人次为宜),以便党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参加网上测试的学员,必须自觉遵守测试纪律。允许学员查阅纸质学习资料,但不能上网搜索答案,不能使用电子文档查询答案;对于考场违纪的学员,其成绩作“0”分处理,且取消其补考资格。
3、参加并通过“网上测试”为必要条件,测试分达到70分为通过(测试未达到70分的学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达到70分的,将不授予结业证书)。学员培训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网上测试占70%,平时考察占30%(总成绩低于70分,将不授予结业证书)。各分党校须基于《报名登记表》,填报《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培训学员成绩统计表》(规范格式见附件4)。
4、各分党校对参训学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出勤率。须分班组填写《江南大学第2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培训学员考勤统计表》(规范格式见附件5),由各分党校收存备查。对于参加培训缺课达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学员,取消其参加测试的资格。
5、各分党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做好培训人员的签到、学习、讨论、考察等各项管理工作。培训结束后,要配合校党校办公室做好培训学员的“网上测试”、成绩汇总和总结、评比等工作。
6、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7、各分党校在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组织审定、报校党校办公室批准等程序,评选出本期“优秀学员”(人数不超过受训学员总数的5%)以及“优秀组织者”(人数不超过参训学员的3%),由校党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8、发展对象培训班结束后,各分党校要及时认真地做好培训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并于1周内将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总结、合格学员名单等材料以电子文稿方式报送校党校办公室。
9、校党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滕老师
地 点:行政楼A418室
电 话:85197013
邮 箱:14541653@qq.com、1132285943@qq.com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组织部 党校
2011年9月20日
http://duxue.jiangnan.edu.cn/uploadfile/2012/1126/20121126104148985.xls